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哪些体现了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特点?( )

admin2016-01-15  25

问题 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哪些体现了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特点?(     )

选项 A、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证据。法院经过程序性庭前审查后,只要符合程序要件,必须开始审判程序
B、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C、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D、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答案A,C,D

解析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又称对抗制审判模式、抗辩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陪审团)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的一种审判模式。与职权主义相比,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有三个基本特征:(1)法官消极中立。(2)控辨双方积极主动和平等对抗。(3)控辩双方共同控制法庭审理的进程。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又称审问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在审判程序中居于主导和控制地位,而限制控辩双方积极性的审判模式。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也有三个基本特征:(1)法官居于中心地位,主导法庭审理的进行。(2)控辩双方的积极性受到抑制,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3)法官掌握程序控制权。本题中,ACD三项均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体现,B项是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体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1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