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行为[山东大学2015年研;武大2012年研]

admin2022-09-19  23

问题 负担行为[山东大学2015年研;武大2012年研]

选项

答案负担行为又称债权行为,是指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负担行为不以行为人享有处分权作为效力发生的条件,因此负担行为的行为人可以为数次内容相同的负担行为,对数人负担相同的债务;负担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受相对性制约,即依据生效的负担行为,一方仅得向对方主张权利的实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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