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形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
【案情】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形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
admin
2018-03-24
33
问题
【案情】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形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2011年卷四第三题)
【问题】
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选项
答案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进行如下调查: (1)应要求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 (2)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公诉人应提请法庭通知本案讯问人员出庭作证。 (3)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 (4)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进行质证、辩论。 (5)对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如果公诉人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的调查程序。司法部答案中所列调查程序分别见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1条。但本书认为,本题司法部所给答案不够全面。除司法部答案所涉及的调查程序外,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所进行的调查程序还应当包括:
(1)要求被告人、辩护人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休庭并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条依据为:《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应当要求其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第8条规定,法庭对于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到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j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王某是甲公司的采购员,经常代表甲公司到乙公司进行采购,后来,王某辞职离开甲公司,且乙公司知道此事。一日,乙公司新到一批紧俏货物,想问甲公司是否需要,但一时找不到甲公司负责人,遂打电话给王某,让其帮忙问甲公司是否需要,王某并未请示甲公司负责人,
分析王某接受他人50万多元贿赂的行为的性质。在本案中,李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若不构成,为什么?若构成,构成何种共同犯罪?
分析王某接受他人50万多元贿赂的行为的性质。李某向王某要钱还赌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分析王某接受他人50万多元贿赂的行为的性质。分析李某介绍他人向王某行贿并从中得到部分“好处费”的行为的性质。
胡某系某单位工程师,1996年因老伴去世而导致精神失常。胡某曾因有过发明创造而获得了不少的收入,因而拥有支票账户。1997年4月5日胡某签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某家具制造厂订做一套名贵家具。因支票的出票人系个人,某家具制造厂提出应有保证人进行保证。胡某
凌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请根据案情代检察院写一份刑事公诉书。
金某在因走私罪被判刑前所犯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金某主动交代自己的盗窃罪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为什么?
机械研究所是否有权就该装置申请专利?为什么?如果研究所未提出申请,国家专利局能否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案情:黄某(女,23岁)某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袁某的嫉恨。袁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袁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
随机试题
根据GB/T3730.1—2001规定,汽车分为_______和_______两大类。
中共“四大”的主要议题是()
Wresentatelegramyesterdayaswe______anyletterfromhimforalongtime.
下列有关异源三聚体G蛋白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质量体系认证量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经过( ),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
个人所有的房产,除出租外,一律免征房产税。()
Youhaveboughtacamerafromadepartmentstorelastweekendbutseveralproblemsariseasyouuseit.Writetothecustomerse
假设某数据库中有表SC(S#,C#,SCORE),表C(C#,CNAME,TNAME)和表SC_C(C#,CNAME,AVG_GRADE),其中SC表中各属性分别表示为学号,课程号,以及对应的分数;要求把SC表中的每门课程的平均成绩插到表SC_C中,完成
Vacation(休假)timecanbeassimpleasjusttimeawayfromwork.Youmayjustwantto【C1】______homeanddonothing.Thereisnothi
Readtheextractbelowfromacompanyreport.Inmostofthelines(34-45),thereisoneextraword.Itiseithergrammatically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