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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
2015-09-16
23
问题
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也有可能被采纳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法院应当给当事人出具收据
C、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D、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的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该证据,并对其予以训诫、罚款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有可能被采纳,也有可能不被采纳,A、C项正确。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的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在采纳该证据的基础上,并对其予以训诫、罚款等程序惩罚,如果实体上不采纳,则不能再训诫和惩罚了。故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阀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法院同样应当出具收据。故B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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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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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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