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admin2017-03-16  42

问题 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87题)

选项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答案B,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据此可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享有举证的权利而不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选项A错误。
    《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鉴定的内容;(二)鉴定时提交的相关资料;(三)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鉴定的过程;(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及鉴定部门签名盖章。前款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就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选项B正确。
    《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据此,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提出。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此外,考生还需注意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
    行政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要记住,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仅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下列情形的除外:①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②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证据规定》第4条第2款)。(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据规定》第5条)。除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均没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另外。《证据规定》以“原告提供证据”改变了先前《行诉解释》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提法。因此,目前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原告仅在上述三种情形下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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