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兄弟帮”,自封帮主,要李某等人发挥能动性,为“兄弟帮创收”。李某等人在6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孙某策划、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admin2014-05-11  39

问题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兄弟帮”,自封帮主,要李某等人发挥能动性,为“兄弟帮创收”。李某等人在6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孙某策划、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该集团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8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本题中“兄弟帮”应认定为犯罪集团二又据该条第3款“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本题中,孙某作为“帮主”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所有罪行承担责任。故选D项。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的所有犯罪行为都承担责任,对那些与犯罪集团无关的、不属于首要分子策划、指挥的成员个人单独犯罪行为,首要分子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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