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兄弟帮”,自封帮主,要李某等人发挥能动性,为“兄弟帮创收”。李某等人在6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孙某策划、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兄弟帮”,自封帮主,要李某等人发挥能动性,为“兄弟帮创收”。李某等人在6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孙某策划、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admin
2014-05-11
39
问题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兄弟帮”,自封帮主,要李某等人发挥能动性,为“兄弟帮创收”。李某等人在6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孙某策划、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该集团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
8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本题中“兄弟帮”应认定为犯罪集团二又据该条第3款“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本题中,孙某作为“帮主”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所有罪行承担责任。故选D项。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的所有犯罪行为都承担责任,对那些与犯罪集团无关的、不属于首要分子策划、指挥的成员个人单独犯罪行为,首要分子不承担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a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关于法的自由价值,下列各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中国南朱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法律事实外,还必须有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过户这一法律事实。这里的两个事实作为相关整体在法律关系理论上被称为
新婚夫妇到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拍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所拍婚纱照片的底片未能保存下来,该新婚夫妇因为服务合同内容未能履行为由将影楼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下列不属于体现清朝民事主体地位变化的选项是()。
2003年5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年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及依据问题争执不下。一方
甲通过铁路部门的货运将一包裹运送至北京,甲与铁路部门形成的货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下列选项中,可以转让的债权是()。
随机试题
MyMajorProblemDecision-makingissomethingIstrugglewith.Infact,I’dratherhavesomeoneelsemakedecisionsforme.
Excel的“打印预览”窗口中的“缩放”功能()。
Vitali反应呈阴性的是
昌义区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宋某利用为顾客办理储蓄业务的职务便利,于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将其业务过程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卖给某公司,该公司用此信息联系扩大客户,并发送手机广告短信。宋某从中获利2.1万余元,对此案评断正确的
甲公司2012年6月6日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当日甲公司收到购货方寄来一张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则甲公司应收票据的入账金额是()万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某著名导演欲根据剧作家乙编写的剧本拍摄一部电视剧,而剧本是根据作者丙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Lookatthetenstatementsforthispart.Youwillhearamantalkingabout"TheWrightBrothers".Decidewhethery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