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小王(男)与李某(女)系五里屯小区邻居,有嗳昧传言。某日李某打110报案说小王强奸她。后经某公安分局五里屯派出所调查;二者实为通奸。小王遂向某区公安分局控告李某对其诬告陷害,公安分局进行初步侦查后决定撤销此案,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此后小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
小王(男)与李某(女)系五里屯小区邻居,有嗳昧传言。某日李某打110报案说小王强奸她。后经某公安分局五里屯派出所调查;二者实为通奸。小王遂向某区公安分局控告李某对其诬告陷害,公安分局进行初步侦查后决定撤销此案,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此后小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
admin
2009-04-23
27
问题
小王(男)与李某(女)系五里屯小区邻居,有嗳昧传言。某日李某打110报案说小王强奸她。后经某公安分局五里屯派出所调查;二者实为通奸。小王遂向某区公安分局控告李某对其诬告陷害,公安分局进行初步侦查后决定撤销此案,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此后小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控告李某,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 )。
选项
A、小王可以自愿撤回起诉
B、人民法院可以对此案调解
C、小王可以和李某自行和解
D、李某可以对小工提起反诉
答案
1,4
解析
根据《刑诉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高法解释》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本案即属《刑诉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即公诉案件转自诉案件,所以人民法院无权进行调解,所以B项错误。作为本案自诉人小王可以在宣告判决前同被告人李某和解或撤回起诉。根据《高法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而本案属于自诉案件中公诉案件转自诉的情况,不属于第206条规定的可反诉情形,所以被告人李某不能对小王提出反诉,D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S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商场在营业期间顾客众多,珠宝柜台的营业员忽然发现一条贵重项链不翼而飞,而消费者小王刚才来此柜台看过该项链,于是营业员马上报告经理,请问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哪些?()
假设甲乙丙三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会员国,依据公约的规定,以下投资者中,一般不能够被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是哪项?()
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这属于法律的哪一种规范作用?()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下列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做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了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A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0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
2004年1月,李某妻子刘某到某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05年2月,李某见未过保质期,便起开罐头,发现微微有些异味,也未在意。李某与刘某食用后呕吐不止,邻居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2005年3月,经医院化验表明,李某、刘某是食用了变质的罐头而引起食
以下对于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蒙某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蒙某触犯的罪名包括:
随机试题
将“报告”与“请示”分开的规定,始见于()
改良乳癌根治术后预防皮下积液及皮瓣坏死的主要措施为()
社区护士指导社区内有乳腺癌家族史的40岁以上女性进行乳房自检,这是
初产妇,孕39周,宫口开全2小时,频频用力,未见胎头拨露。检查:宫底部为臀,腹部前方可触及胎儿小部分,未触及胎头。肛查:胎头已达棘下2cm,矢状缝与骨盆前后径一致,大囟门在前方,诊断为下列何种情况
A.可致严重低血压B.可见面部潮红、出汗、胸闷、血压下降,甚至虚脱等C.可引起心动过缓D.有引起心室颤动和心跳骤停的可能E.可引起呼吸抑制,并可导致房室传导阻滞、心室颤动,甚至死亡两性霉素B静滴速度过快()
室内排水管道的检验试验应包括()等试验。
甲公司2013年实现税后利润1000万元,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预计2014年需要新增投资资本500万元,目标资本结构(债务/权益)为4/6,公司执行剩余股利分配政策,2013年可分配现金股利()万元
地陪送行前的业务准备,主要有()
根据下表,回答以下问题关于2013年4月该市广播影视情况,能够从资料中推出的是()。
(1)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工程文件sjt3.vbp,相应的窗体文件为sjt3.tim,包含了所有控件和部分程序,如图3—109所示。要求如下:①利用属性窗口向列表框添加四个项目:VisualBasic、TurboC、C++、Jav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