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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30题)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30题)
admin
2018-07-30
33
问题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30题)
选项
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
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
C、丙可以多分
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
答案
A,B,C,D
解析
继承法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A项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B项正确。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C项正确。被继承人扶养的无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可以适当分给部分遗产,D项正确。本题ABCD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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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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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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