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
(2014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
admin
2016-04-14
40
问题
(2014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
选项
A、所有权人
B、留置权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关于孳息的所有权归属,因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所不同。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故本题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0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又具体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
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拿起一木板凳递与其夫,乙持木板凳与甲相抗,不料板凳上的铁钉打中甲太阳穴,致甲死亡。根据刑法理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乙与其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
民间上有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请对“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这一规定是现代法治国家人权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反映”进行辨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有()。
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甲与乙约定,如甲的女儿考上外地大学,甲将房子租与乙。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简述我国刑法中有关死刑的限制性规定(或我国刑法对死刑的严格控制)。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随机试题
A.产后1周B.产后2周C.产后4周D.产后6周E.产后8周子宫恢复非孕期大小需至
肛管直肠癌诊断明确后,宜首选()
计算机病毒具有( )的特点。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和主体是()。
思维
民歌按照题材来分,包括劳动工作的号子,谈情说爱的情歌,流传于各族儿童中的歌谣,饮酒作乐的时曲,纪念亲人故友的挽歌,劳动休闲时吟唱的小调,还有民间经常唱的山歌等等。民歌
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的中心任务是()
Corporatecultureisanotanewterm.Ithasbeenusedtodescribethe【C1】______beliefs,valuesystems,andprocessesthatprov
【B1】【B6】
Theendlesspublicappearancesandshakingofhandsareaninevitablepartofanelection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