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茂公司诉荣发公司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二审审结后,于2002年5月15日做出判决,责令荣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德茂公司给付货款200万元。但荣发公司却没有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判决。于是德茂公司在2002年7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案情,请

admin2011-11-07  38

问题 德茂公司诉荣发公司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二审审结后,于2002年5月15日做出判决,责令荣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德茂公司给付货款200万元。但荣发公司却没有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判决。于是德茂公司在2002年7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各题。
如果荣发公司经查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究其原因是因为荣发公司的投资人抽逃资金所致的,那么法院应该如何办理?

选项 A、裁定宣告荣发公司破产,按照破产程序清偿债务
B、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C、裁定追加荣发公司的投资人为被执行人,使其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D、裁定德茂公司另行起诉荣发公司的投资人

答案C

解析 参见《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第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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