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方某于2004年6月18日购置了一辆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 34万元。其子小方因经常乘坐他人及方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8月20日,方某因病住院,小方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方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方
方某于2004年6月18日购置了一辆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 34万元。其子小方因经常乘坐他人及方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8月20日,方某因病住院,小方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方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方
admin
2012-12-22
31
问题
方某于2004年6月18日购置了一辆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 34万元。其子小方因经常乘坐他人及方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8月20日,方某因病住院,小方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方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方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方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方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
A,D
解析
见《保险法》第45条、第47条。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本案中第三人小方是被保险人方某的家庭成员,且小方造成保险事故不是出于故意,故保险人不得对小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2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系某山区一个农民,1999年5月,李某开始非法种植罂粟,直至2000年9月经人举报,公安机关查处了李某的违法行为,铲除罂粟300余棵,没收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盗窃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周某所为,则人民检察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有:()。假设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则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证据的规定,下列证据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刑期计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个?()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时,非行政机关()。
甲市居民王某在乙市行乞时被乙市公安机关强行送到流浪人员收容救助站,王某不愿意在收容救助站生活,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遂将王某关押在拘留所中并毒打王某,1个多月后才释放。后王某返回甲市,甲市律师赵某了解到王某的遭遇后,决定对王某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根据上述内容,以
王某拖欠成某工资2万元,成某上门追讨,被王某指使手下工人打伤,花去医药费3万元。成某之母在成某受伤期间担惊受怕加上日夜照顾成某,生病住院花去医药费1万元。则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成某可以就以下哪项请求王某赔偿?
关于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关于万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李某系某市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冒名领取、虚列支出事故押金等手段,侵吞事故押金款8万元。另外,还伪造事故调解书,以车辆保险人的名义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9万余元。李某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多次强行要求司机到李父开办的修
随机试题
已知某字符串s中共有8种字符(a,b,c,d,e,f,g,h)各种字符分别出现2次,1次,4次,5次,7次,3次,4次,9次。试把它们作为叶子结点的权值构造一棵哈夫曼树,并求出其带权路径长度(WPL)。
患者,林某。以发热待查入院,体温39℃左右,有时高低不一,日差在2℃左右,持续5d不退,脉搏96次/min,查体:口腔黏膜干燥,呼吸急促。该患者的体温属于的热型是
患儿,男性,2岁。发热4天,体温达40℃,伴流涕,鼻塞,咳嗽,眼结膜充血,眼泪较多。皮疹向心性分布,躯干最多。最可能的诊断为
具有发散作用的药味是
患者,男,55岁。关节疼痛有定处,疼痛剧烈。其诊断是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提现率越大,货币乘数()。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最高等级的奖励为:
∫01=_________.
Ironically,intheUnitedStates,acountryofimmigrants,prejudiceanddiscriminationcontinuetobeseriousproblems.There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