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8年5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买电脑的要约,该要约于5月4日到达乙公司,后甲公司由于业务转变,决定放弃购买电脑的计划,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dmin2009-11-25  39

问题 甲公司于2008年5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买电脑的要约,该要约于5月4日到达乙公司,后甲公司由于业务转变,决定放弃购买电脑的计划,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选项 A、甲公司的要约于2008年5月1日生效
B、甲公司的要约于2008年5月4日生效
C、甲公司的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要约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即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不是在发出时生效;要约在生效后可以撤销,但对规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不得撤销的要约,以及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情形中,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uPV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