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四大类公务员培训的含义及其对象、目的和内容。

admin2012-07-26  25

问题 试述我国四大类公务员培训的含义及其对象、目的和内容。

选项

答案(1)初任培训。依照公务员法,初任培训是指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培训,即经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新录用的在试用期间未上岗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正确树立公仆意识,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机关工作性质及运作特点,初步适应机关的工作要求,了解自身的使命和责任,明确担任职务应有的工作态度,熟悉任职的环境和工作行为准则,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一般方法和程序,为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准备。(2)任职培训。依照公务员法,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的培训。任职培训一般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进行。任职培训的对象,是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科员晋升到副科长,副科长晋升到科长,科长晋升到副处长,副处长晋升到处长,处长晋升到副厅(司、局)长,副厅(司、局)长晋升到厅(司、局)长,厅(司、局)长晋升到副部(省)长等以上领导职务。任职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拟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增加、补充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为使其尽快适应更高层次领导职务做好准备。培训内容应是学习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公共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以及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教育。(3)专门业务培训。依照公务员法,专门业务培训是指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从事某项专门业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专门业务培训的对象,一般是拟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的目的,是根据专项业务需要而设,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培训内容是涉及从事本专业管理急需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4)在职培训。依照公务员法,在职培训是指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此外,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所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也属于在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对象,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包括所有公务员。在职培训的目的和内容。在职培训主要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这也是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必然要求,尤其是我国面临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不断涌现,必须要通过公务员培训的途径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进行不断更新和调整。在我国,公务员知识能力更新的培训要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目前大体有三种方式:综合性的知识能力更新、专业性的知识能力更新、特需性的知识能力更新。随着新公务员法的施行,专业技术职务也成为新的公务员职务类别,这部分人员的培训需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也属于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rXf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