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人艾伯特与中国人杨采珍相识并相爱,艾伯特去世后未留遗嘱,杨采珍要求继承艾伯特的遗产,艾伯特去世时在甲国留有房产,在中国和甲国的银行有存款。涉及艾伯特的继承案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甲国人艾伯特与中国人杨采珍相识并相爱,艾伯特去世后未留遗嘱,杨采珍要求继承艾伯特的遗产,艾伯特去世时在甲国留有房产,在中国和甲国的银行有存款。涉及艾伯特的继承案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9-08-02
33
问题
甲国人艾伯特与中国人杨采珍相识并相爱,艾伯特去世后未留遗嘱,杨采珍要求继承艾伯特的遗产,艾伯特去世时在甲国留有房产,在中国和甲国的银行有存款。涉及艾伯特的继承案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B、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C、艾伯特在甲国房产的继承适用法院地法
D、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应依艾伯特的最后居所地法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先决问题。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主要问题)的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在本题中,赵荷与文森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是判定赵荷是否具有继承地位的前提,故属于先决问题。B正确,A错。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动产的法定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有地的法律。D错,《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2条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p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吴某应当何处理?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第13题)
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2005年卷一第39题)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36题)
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卷一—14,单)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账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
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第32题)
随机试题
男性,30岁,火焰烧伤总面积70%。颜面、颈、前胸及两上肢为Ⅲ度烧伤(30%),伤后1小时送医院处理。该患者烧伤指数为
鲁女士,45岁,患糖尿病5年,1个月前诊断为卵巢癌。病人皮肤粘膜干燥,皮下脂肪菲薄,身体极度衰弱。
A、心虚胆怯证B、心血不足证C、瘀阻心脉证D、痰火扰心证E、水饮凌心证心悸眩晕,胸闷痞满,渴不欲饮,小便短少,或下肢浮肿,形寒肢冷,伴恶心,欲吐,流涎,舌淡胖,苔白滑,脉象弦滑或沉细而滑。证属
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等形式表达。
涂料按其涂膜的特殊功能可分为()等。
获得施32,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实行()。
随着钢中含碳量的增加,钢材的()。
在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中最先转型成为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是()。
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写作文。人人都在渴望幸福,人人都在感受幸福。幸福有时很抽象,有时很具体。幸福有时很遥远,有时近在咫尺。奉献是幸福,给予是幸福,获得是幸福,享受是幸福……一句祝福的话语是幸福,一个理解的眼神是幸福……幸福是心灵的感觉,幸福是生
设函数f(x)在点x=a处可导,则函数|f(x)|在点x=a处不可导的充分条件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