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日,张某与甲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甲饭店北京分店担任厨师,由上海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1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甲饭店安排张某加班7天,“黄金周”结束之后补休7天,未支付加班费。 2015年11月张某提出年

admin2018-09-25  36

问题 2015年8月1日,张某与甲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甲饭店北京分店担任厨师,由上海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1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甲饭店安排张某加班7天,“黄金周”结束之后补休7天,未支付加班费。
2015年11月张某提出年休假申请,要求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甲饭店认为张某在本饭店工作时间不满1年,未予批准。
2017年7月,张某因炒菜时操作不当,被油锅烫伤,住院治疗1个月,这一期间甲饭店按照1280元向其支付工资。出院后被有关部门评定为9级伤残,甲饭店不肯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并只向其支付了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张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要求甲饭店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2015年的加班费、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住院期间工资等多项请求。
已知:张某自2002年开始参加工作,在甲饭店工作的日工资为3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黄金周”七天中,有三天为法定休假日,四天为休息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张某提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必须向总机构所在地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B、如果甲饭店总公司向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张某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由上海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C、张某请求甲饭店支付2015年的加班费,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张某追索加班费所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答案D

解析 选项A,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B,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C,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选项D,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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