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下列哪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dmin2022-08-31  16

问题 (2020年山东)下列哪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选项 A、甲跟乙口头约定,第二天早上八点甲搭乘乙的车上班,结果乙忘记此事,导致甲错过一单50万元的生意
B、甲购物时看到乙在扶梯上摔倒,情急之下上前救乙,但乙仍被扶梯夹伤
C、甲在一场赌博中输给乙5万元,现场支付3万元,还有2万元未偿还
D、甲对乙说,如果乙考上研究生就把自己的劳力士手表赠送给乙,乙表示同意

答案D

解析 本题正确率为42%,易错项为C。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法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题干中甲、乙的行为构成赠与合同,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符合题意,当选。
    A项,关于甲搭乘便车的行为属于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受法律拘束,甲、乙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两者之间民事法律关系不成立。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题干中甲的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赌博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明令禁止赌博的规定,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违法行为,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符合题意,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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