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原是长城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长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长城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长城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

admin2009-08-23  57

问题 朱某原是长城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长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长城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长城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长城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长城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后双方就此次交易非常满意。
  问:(1)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2)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选项

答案(1)其行为性质属于表见代理。 理由:《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①代理人无代理权,即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并无本人的授权,或虽有授权,但并未授权其可实施超出特定授权范围的行为。②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③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④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行为人成立法律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XLG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题库成考专升本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