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8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一销售自产小汽车30辆,取得汽车价款+ (不含增值税)60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轮胎取得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80万元。 (3)购进各种

admin2014-01-21  40

问题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8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一销售自产小汽车30辆,取得汽车价款+ (不含增值税)60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轮胎取得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80万元。
(3)购进各种生产用的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6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3万元。8月份该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零;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支付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小汽车、轮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公司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

选项

答案该公司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600+5÷(1+17%)+80÷(1+17%)]×17%-(60+3×7%)=54.14万元 该公司8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税额=[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600+5÷(1+17%)]×5%+[80÷(1+17%)]×3%=32.2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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