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在西安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3年8月至12月之间由大同煤炭公司用运输车分三批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共60吨,货到汇款。同年9月,大同煤炭公司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首批2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

admin2014-10-17  32

问题 2013年1月,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在西安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3年8月至12月之间由大同煤炭公司用运输车分三批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共60吨,货到汇款。同年9月,大同煤炭公司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首批2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60万元。10月初,市场上煤炭价格上涨,大同煤炭公司便不再发货。北京某公司因缺乏生产原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北京某公司只得向平顶山某煤炭公司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购买煤炭20吨。同年11月底,国内煤炭价格下跌,大同煤炭公司马上一次性发货60吨
如果北京某公司与北京某运输公司订有运输合同,现双方就此合同产生了争议,对此争议有权管辖的法院是?

选项 A、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B、石家庄有关人民法院
C、天津市有关人民法院
D、成都市有关人民法院

答案A,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被告住所地和始发地为北京,目的地为石家庄,因此,A、B项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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