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admin2016-10-10  32

问题 论述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选项

答案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一定条件下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者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2)标的物范围不同。质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物仅限于动产。 (3)公示方式不同。动产质权为占有,权利质权为登记,权利凭证为交付等;留置权以占有而不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4)成立要件不同。质权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或权利登记用权利凭证交付与主债权的内容没有关系;留置权占有的客体必须是与债权有牵连关系的动产(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5)实现方式不同。质权的实现方式为径直实现,留置权经催告期后方能实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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