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拍卖法》,以下的陈述正确的是( )
根据《拍卖法》,以下的陈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3-14
33
问题
根据《拍卖法》,以下的陈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委托人不得亲自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B、拍卖人不得参加自己组织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C、拍卖师拍卖前没有声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即为无保留价
D、最高应价规则可以对抗底价规则
答案
1,2
解析
《拍卖法》第30条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第22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这两条规定了委托人和拍卖人的禁止竞买规则。根据这两条规定,AB选项均正确。《拍卖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产以说明。”第2款规定:“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该条规定了底价规则,根据该条规定,拍卖标的无底价的,拍卖师在拍卖前应予以说明;反之,如果拍卖师未说明的,拍卖标的则为有底价,即拍卖标的有底价的,拍卖师不必明确说明,所以C选项不正确。拍卖标的有底价的,最高应价低于底价,应价不发生效力,由此可见,底价规则的效力高于最高应价规则,即底价规则可以对抗最高应价规则,所以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S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
某市退休职工李某欲办一个瓷厂,但缺乏资金。经别人介绍,与周某相识。2009年10月10日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协议规定借款金额8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利息2分。周某担心将来李某所办的瓷厂经营不好,出现亏损无法还债,就要求将李某所有的正在运营的“塔拉”牌出租汽
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
案情:2008年4月20日,王某(男,40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4年刑满释放)在街上闲逛之际认识来该市找工作的一农村青年妇女路某。王见路颇有姿色,遂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路某骗至一偏僻处将其强行奸淫。过了两天,王某又见到路某,遂将其以1万元的
甲某因犯放火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0年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4年,甲某抢劫5000元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甲某因强奸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抢劫的行为。甲某被人民法院再次判刑后一段时间,确有悔改表现,再次申请假
某市科技公司工作人员甲某,因抢劫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后甲某在被押解去监狱的途中,借口上厕所乘机逃跑。甲某逃脱后,来到朋友乙某家中,讲明自己刚从押解途中逃出,请乙某帮助。乙某开始犹豫不决,甲某威胁他说,如果乙某不帮忙,其将揭发乙某强奸邻居一不满14
案情:A市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B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A市B区的县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B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市化肥厂作出了
2007年5月,富阳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获赵某、华某等27个卷烟零售户有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遂依据国务院《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16条第1款及《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下称
随机试题
为自己的windows系统计算机设置安全防范措施,恰当的是()。
机械性能包括哪些?
以下哪项不是甘露消毒丹的组成药物
[2006年,第45题]各物质浓度均为0.1mol.dm-3的下列水溶液中,其pH值最小的是()。[已知(CH3COOH)=1.77×10-5)
设备及管道防潮层施工常用的方法包括()。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
关于票据行为的代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背景说明:你是宏远公司的行政秘书钟苗,下面是行政经理张明需要你完成的几项工作任务。
对于低头一族来说,一个标记明显的弱势人士来了,有的想注意到没有注意到,有的不想注意也乐得没有注意,这两种状态共同构成了人们“看见”需求的挡板。因为没有看见,“公德的旋律”就无法响起,公德心就无法________。技术进步带给每个人更丰富的世界,但将人们有意
有以下程序main(){chara=’a’,b;printf("%c,",++A);printf("%c\n",b=a++);}程序运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