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了人民币8000元,言明半年归还,并向乙写了一张借据。甲到期无钱可还,经乙同意,用自己的一辆摩托车相抵,甲要回借据并撕掉,当时丙也在场。后乙不慎将摩托车撞坏,又要求甲还钱,甲不理,乙便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借据。法院受理后,通知甲应诉答辩,

admin2014-04-28  35

问题 甲向乙借了人民币8000元,言明半年归还,并向乙写了一张借据。甲到期无钱可还,经乙同意,用自己的一辆摩托车相抵,甲要回借据并撕掉,当时丙也在场。后乙不慎将摩托车撞坏,又要求甲还钱,甲不理,乙便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借据。法院受理后,通知甲应诉答辩,甲辩称双方借款关系已抵销,丙能作证,且乙提供的借据是伪造的。经过鉴定,借据是假的。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本案中无哪种证据?(    )

选项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答案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此外,根据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可知证据的属性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而B项中的借据不具有真实性,故其应被排除在本案的证据之外。同时结合民事证据基本理论,可得出本案中的证据种类有书证、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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