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女)与明某(2001年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他们当时都跟随王某和明某生活。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
王某(女)与明某(2001年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他们当时都跟随王某和明某生活。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
admin
2022-03-16
25
问题
王某(女)与明某(2001年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他们当时都跟随王某和明某生活。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明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晓岚居住在该市B区,明红居住在C区,明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
选项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答案
A,B,C,D
解析
追索赡养费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民诉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P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14题)
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4题)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2015年卷三55题)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2014年卷三95~97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下列情形中,乙有权行使解除权的有:()
下列情形中,甲有权向乙请求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的是()
随机试题
上海某社区地处城乡接合部,小区外来打工人员较多。有些孩子因父母忙于生计,在附近就读又不方便,因此,初中毕业后干脆辍学在家。他们平常无所事事,总爱聚众滋生是非,比如,破坏公物、飙车、打架等。假如你是一位新来的社会工作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你发现小强是这群孩
书法作品:《兰亭集序》
A、 B、 C、 D、 E、 A
主动脉瓣狭窄时心脏X线检查可见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不适用钻孔灌注桩桩身完整性的检测。
以下的股票指数中,属于样本指数类的有()。
资料一:升华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工程的高科技企业,自2000年成立以来,该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了该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市场占有份额,增强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升华公司2004年年末总资产80007元,所有者权益为5000万元,2004年实现销售收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相互关系是
Thepointoffactoryfarmingischeapmeat,madepossiblebyconfininglargenumbersofanimalsinsmallspaces.Perhapstheg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