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2004年5月9日晚上8时55分,曹某步行进入宣武区南二环主路,由北向南横穿马路,此时刘某驾驶“奥拓”牌小客车在二环主路左侧第一车道内由东向西行。当刘某发现曹某横穿马路时,采取紧急制动,但小客车还是撞倒了曹某,曹某当场死亡。交通部门认定,死者曹某步行
案情:2004年5月9日晚上8时55分,曹某步行进入宣武区南二环主路,由北向南横穿马路,此时刘某驾驶“奥拓”牌小客车在二环主路左侧第一车道内由东向西行。当刘某发现曹某横穿马路时,采取紧急制动,但小客车还是撞倒了曹某,曹某当场死亡。交通部门认定,死者曹某步行
admin
2008-12-16
38
问题
案情:2004年5月9日晚上8时55分,曹某步行进入宣武区南二环主路,由北向南横穿马路,此时刘某驾驶“奥拓”牌小客车在二环主路左侧第一车道内由东向西行。当刘某发现曹某横穿马路时,采取紧急制动,但小客车还是撞倒了曹某,曹某当场死亡。交通部门认定,死者曹某步行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未走地下过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2条的规定;刘某驾驶排量为1000CC以下的奥拓小客车驶入了交通标志标明排量为 1000CC以上的小客车车道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同时由于其驾车行驶在距离行人100米处时发现情况后判断失误及采取措施不利,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故二人负同等责任。因赔偿纠纷死者家属向宣武区法院起诉。9月29日,宣武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刘某没有全面、合理地尽到机动避让行人及安全驾驶的法定义务。同时由于刘某驾驶的机动车经检测动力总和亦不合格,刘某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负有一定责任。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其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故判决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 69万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家属生活费4.4万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本案由于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不久,被称为“全国行人违章死亡第一案”,更有媒体称是“撞了不白撞”第一案。
选项
答案
归责原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一般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主要依据就是归责原则不同:前者广泛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则主要采纳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而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机动车相互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行人伤亡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无需考虑其是否有过错,其归责原则显然是无过错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N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流域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做出处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哥哥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的决定是()
李某1999年起担任某国有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生产的压力锅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李某一方面向自己妻子担任厂长的某集体企业大量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另一方面召开董事会,决定降低产品标准。结果该公司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但最
本案中,因为麦克为德国人,那么,对他的杀人行为可以立案侦查的机关是()本案中,在侦查机关的侦查过程中,麦克自杀身亡,此时应当()
下列选项关于货物贸易多边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描述不正确的是()。
张某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张某与李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2007年6月挪用单位救灾款100万元,供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2008年1月乙找到甲称自己公司生意困难,让乙想办法提供点资金,并许诺给乙好处。甲便找机会从公司账户中拿出150万借给乙,乙从中拿了20万元给甲,半年
钱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乔某刑讯逼供,致使乔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认定为什么罪?()。如果钱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对比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不可以进行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随机试题
下列不属于债权债务混同的原因的是()
女性,18岁,因头晕、头痛伴发热,骨痛两周入院,查体发现颈有抵抗,胸骨有压痛,肝肋下2cm,脾肋下3cm可触及,骨穿提示原始+幼稚淋巴细胞达80%,血常规WBC18×109/L,Hb80g/L,RBC300×1012/L,PLT50×109/L,应首选以下
A.地塞米松B.呋塞米C.阿托品D.碘解磷定E.甘露醇抗毒蕈碱作用的药物是
某建设项目,经投资估算确定的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2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每年各完成投资计划50%,在基本预备费为5%,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10%的情况下,该项目建设期的涨价预备费为()万元。
竣工决算的计量单位是()。
如巷道施工选择机械化作业线,组配作业线应该主要考虑()。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各项目是按照资产的()排列。
下列对《公益招贴设计》一课的美术课堂教学目标的设定,描述不恰当的是()。
称女婿为东床、东坦,取自哪个典故?()
Thepotentialofcomputersforincreasingthecontroloforganizationsorsocietyovertheirmembersandforinvadingthepriva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