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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一审中,器材公司处于( )的诉讼地位。 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审判长张某确实系电子商行法定代表人的亲戚,已影响本案一审公正审判,二审法院应当( )。
在本案一审中,器材公司处于( )的诉讼地位。 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审判长张某确实系电子商行法定代表人的亲戚,已影响本案一审公正审判,二审法院应当( )。
admin
2013-01-18
34
问题
在本案一审中,器材公司处于( )的诉讼地位。
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审判长张某确实系电子商行法定代表人的亲戚,已影响本案一审公正审判,二审法院应当( )。
选项
A、依法改判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再审
答案
B
解析
在本题中,查明了“审判长张某确实系电子商行法定代表人的亲戚,已影响本案一审公正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沂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来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可见“审判长张某确实系电子商行法定代表人的亲戚,已影响本案—审公正审判”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4项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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