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增加抚养费?( )

admin2015-06-17  34

问题 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增加抚养费?(    )

选项 A、每月1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
B、丙因患病,花去医疗费5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300元
C、物价上涨的
D、丙因上学,每年需学费1000元,生活费500元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依《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题中,上述情形均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理由,故可以要求乙增加抚养费。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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