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身权的特征。[北邮2009年研]

admin2022-09-19  16

问题 简述人身权的特征。[北邮2009年研]

选项

答案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实现人身利益的自由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主要特征有: (1)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放弃性。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主体资格密不可分,具有很强的伦理属性。其依附于权利主体,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享有,除特殊的、可以体现为一定经济利益的以外,不可放弃、转让或继承。 (2)绝对性和支配性。人身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的义务。同时,民事主体可以基于人身权直接支配其人格利益或者身份,而无须对方当事人为特定的行为。因此,人身权属于支配权。 (3)法定性。人身权的类型和内容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可自由创设;对一般人格权内容的解释,也需要由有权机关经一定程序作出。 (4)固有性。公民人身权是法治文明社会的应有内容。绝大多数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无须申请,也无须以一定方式公示。 (5)兼具非财产性和财产性的可救济性。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为客体,它不具有经济学上的价值,对它只能从观念上作出评价。人身权多表现为一定的人格利益,从道德伦理的层面不可对其标价,法律限制或禁止权利人进行经济交易。但人身权受到损害时,可以请求经济赔偿。此种损害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还可以包括精神损害。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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