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该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连续3年平均利润不足5%时.则公司解散。由于经营不善,在2012年年终审计时发现公司已经连续3年平均利润不足1%。2013年1月15日,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于2013年2月10日成立了

admin2016-04-19  53

问题 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该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连续3年平均利润不足5%时.则公司解散。由于经营不善,在2012年年终审计时发现公司已经连续3年平均利润不足1%。2013年1月15日,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于2013年2月10日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对公司财产进行了清理:公司财产总计为120万元,欠国家税款60万元,欠职工工资20万元,欠债权人乙公司货款80万元。清算组的清算方案是:先把各股东的股份退回,以剩余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制定,回答下列问题。
股东会能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解散公司?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股东会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解散公司。根据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可以解散。本题中,公司连续3年平均利润不足1%,满足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因而可以解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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