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10-10-18
40
问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答案
C
解析
在《宪法》中,没有对宪法的修改程序作专章的规定,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可知,我国拥有修改宪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立法法》第2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但是,关于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由主席团公布。C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第53条第2款,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o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华夏公司要想取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权利,应做以下哪些工作?关于股票发行条件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对外贸易法》规定,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我国根据缔结的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作出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
赵某与王某为邻居,常有口角。一天,由于王某养的羊吃了赵某菜地里的菜,赵某大怒,遂砍伐王某屋前的果树十棵。王某向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接到控告,经调查后,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对赵某作出5天的拘留决定,并责令赵某赔偿王某200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个?
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经法院调查,“胜利号’’是我国乙公司从意大利租用的一艘在马来西亚登记并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光船。则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阿莱贸易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此时需要开立账户以开展业务往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对于国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俊系某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广场地面应有_______措施。
抗结核药哪种是广谱抗生素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关于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要求的叙述,以下正确且全面的是()Ⅰ.附着于楼、屋面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Ⅱ.围护墙和隔墙应考虑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Ⅲ.幕墙、装饰贴面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
对于工程中某些涉及需要由设计人员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内容,若监理工程师利用自身的权力单方面指令承包商进行相应的作业,这种风险属于()。
浏览器/服务器结构的特点是维护和升级简单。()
若企业无负债,则财务杠杆利益会减小。()
一个较长的学习内容,首尾部分记忆效果好,中间部分遗忘较多,这是受下列哪种选项因素的干扰?()
(中央财经大学初试真题)某工业企业有房屋三幢,其中两幢房屋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其账面原值为670万元,另一幢房屋出租给一商业企业,账面原值为120万元,年租金80万。要求:计算该工业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税额(当地政府规定计税时允许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
有7辆卡车:S、T、U、W、X、Y、Z依次达到货场,卡车的颜色不是红色,就是绿色,没有卡车同时到达货场。已知的信息如下:(1)相继到达货场的卡车,它们的颜色不全是红色的;(2)Y在T和W之前的某一时刻到达货场:(3)在Y之前到达货场的卡车,恰好有两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