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6年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

admin2019-07-08  38

问题 (2014年)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6年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5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340元。
(3)将一批自制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没有同类糕点销售价格。
(4)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设备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50000元,支付设备维护费3000元,维修人员报酬5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商店收购红枣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务处理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用于职工个人消费部分的允许抵扣
B、用于销售部分的允许抵扣
C、全部不允许抵扣
D、用于无偿赠送关联企业部分的允许抵扣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选项BCD:外购货物用于销售或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货物),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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