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

admin2018-03-24  30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3题,单选)

选项 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A选项中,甲在移送审查起诉后突然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故A错误。乙和丙共同盗窃一次,但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同时又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检规则》第40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乙属于酌定不起诉情形,故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C选项中,丙已有1次共同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又没有法定或酌定不起诉情形,应当起诉,故C错误。D选项中,丁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符合“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故D正确。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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