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油漆、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8.5万元;进口红木原木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额为26万元;向林业生产者收购桦木一批,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

admin2017-11-04  35

问题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油漆、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8.5万元;进口红木原木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额为26万元;向林业生产者收购桦木一批,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50万元;购进办公用耗材一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0.3万元。
(2)销售自产的实木家具,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12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3)将自产实木地板一批用于对外投资人股,该批实木地板生产成本10万元,甲公司同等数量同类实木地板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16万元、平均销售价格为15万元、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
(4)向代理商A赊销实木工艺筷子,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销售价为5万元,本月25日已经发货,合同约定全部款项下月10日结算;向代理商B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销售价为2万元,本月预收全部款项,约定下月5日发货。
已知:
实木家具、实木地板、筷子的增值税税率为17%,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甲公司销售自产实木家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1260×17%=214.2(万元)
B、(1260+11.7)×17%=216.19(万元)
C、[1260+11.7÷(1+17%)]×17%=215.9(万元)
D、(1260+11.7)÷(1+17%)×17%=184.78(万元)

答案C

解析 (1)本题谈的是销项税额,不论开具何种发票,均应依法计算销项税额; (2)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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