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罗马隶农制。

admin2012-02-01  39

问题 述评罗马隶农制。

选项

答案隶农(又音译作科洛尼)最早于公元前2世纪出现于意大利,最初是指承租别人土地的佃户。这种佃户有大小之分,小佃户大多是失地或少地的农民;大佃户则是拥有雄厚资金和众多奴隶而以经营农业获利的人。他们都是享有公民权和其他法律权利的自由民。他们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者手中租用土地,地租一般支付货币,租约为5年左右。隶农可把租来的土地转租给别人,也可以在租地外耕种自己的土地。起初,小佃农承租土地限于偏远地区和山区各地,隶农制尚不流行。后来,由于受到斯巴达克起义的冲击,一些大奴隶主鉴于集中使用奴隶劳动存在危险,转而把一部分土地作为特许析产交给奴隶经营,或出租给隶农耕作。于是,隶农数量日益增多,存在范围较前广泛,但在农村中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阶层。 1至2世纪,由于意大利土地关系的变化,奴隶制出现危机征兆以及劳动力来源紧张,隶农制在意大利逐渐盛行,并扩展到许多行省。在帝国初期,隶农的身份仍是自由佃农,他们和地主的关系仍然建立在契约之上,其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均有一系列法律上的规定。后来,随着大庄园经济自给自足和独立倾向的加强,商品货币关系的萎缩和隶农负担的加重,隶农的身份和地位也逐渐发生变化。从公元1世纪末起,在意大利隶农中实物地租逐步代替了货币地租。有关隶农权利和义务的契约与法律规定,在实践中也往往受到破坏。官府和有权势的地主通过经济或非经济的强制手段,对隶农加紧压榨和勒索,加重了他们的负担。而隶农作为小租佃者,在经济上具有脆弱性,任何天灾人祸都有可能使其负债或破产。贫困的隶农依靠土地所有者提供的生产工具进行耕作,或因负债而将财产抵押给地主,因此逐渐固着于土地,出现强制租佃和承袭租佃的现象,他们和地主的关系逐渐变成不是靠租约规定,而是依靠习惯来调节。所有这些说明隶农的人身隶属和依附倾向日渐增强。3世纪的危机则全面加剧了这一过程,使隶农在实际上丧失了自由民身份和独立的经济地位,终于导致隶农转变为罗马奴隶制解体时期介于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依附农民,乃至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中世纪农奴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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