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辆小车出售给丙,因该辆小车仍登记在甲名下,丙确信该辆小车为甲所有,遂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甲把汽车交付给丙,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不久,丙将此汽车抵押给丁向其借款,签订抵押
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辆小车出售给丙,因该辆小车仍登记在甲名下,丙确信该辆小车为甲所有,遂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甲把汽车交付给丙,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不久,丙将此汽车抵押给丁向其借款,签订抵押
admin
2017-05-25
63
问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辆小车出售给丙,因该辆小车仍登记在甲名下,丙确信该辆小车为甲所有,遂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甲把汽车交付给丙,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不久,丙将此汽车抵押给丁向其借款,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问:
该辆汽车归谁所有?
选项
答案
该辆汽车归丙所有。《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与甲的买卖合同虽然在先,并支付了全部价款,但丙不知道甲已将该辆汽车卖给乙,丙是善意第三人,且汽车已交付于丙,另外,丙先于乙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乙不得对抗丙。因此,该辆汽车应归丙所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M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西周时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被称为()。
材料一:甲对其好友乙说:“今晚我请你去酒店吃饭。”乙表示同意。乙按时去酒店却不见甲的身影,结果不但没吃成饭,反而耽误了两小时的时间。乙一气之下想告甲违约,应赔偿其损失。材料二:甲每天中午吃两碗饭,却没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一日中午,甲在食堂吃下两碗饭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按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据此,著作权法对其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的处理,采取的原则是()。
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下列旅游景点中既是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又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是()。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有人说,这是一个“监督与谩骂齐飞的时代”。那些与“坏消息”同步出现的质疑、反对、批评乃至批判的声音,有时确实切中时弊,直指要害;有时却不过是在逞口舌之快或显意气之争,其中不乏语言暴力、恶意中伤甚至不明所以的愤恨。有研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强化理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患者,女,47岁,因“踝关节疼痛半月余”就诊。查体:大致正常。辅助检查:尿蛋白(+),血肌酐156tμmol/L,血尿酸650μmol/L,余无明显异常。诊断:高尿酸血症;慢性肾脏病。医嘱:关于别嘌醇药理作用的描述,错误的是
动圈式弧焊机通过调节()来调节焊接电流。
Lastweekhepromisedthathe______today,buthehadnotarrivedyet.
A.高压蒸汽灭菌法B.煮沸灭菌法C.火烧法D.电离辐射E.药物浸泡法药物的制备过程和一次性医用敷料的灭菌多采用的方法是
某企业“长期借款”账户月末余额为300000元,其中20000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账户月末余额为200000元,其中60000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则该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的“期末余额”为()元。
案例:阅读下列有关“一元一次方程的实践与探索”教学片段。(多媒体展示)学校需要制作一块广告牌,请来两名工人。已知师傅单独完成需4天,徒弟单独完成需6天,两人合作需要几天完成?解:设两人合作需要x天完成,根据题意列方程:解方程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09年GRK真题]松鼠在树干中打洞吮食树木的浆液。因为树木的浆液成分主要是水加上一些糖分,所以松鼠的目标是水或糖分。又因为树木周边并不缺少水源,松鼠不必费那么大劲打洞取水。因此,松鼠打洞的目的是为了摄取糖分。以下哪项最为恰当的概括了上述论证方法?
StandingontherimoftheGrandCanyon,gazingacrossthisgiantwoundintheEarth’ssurface,avisitormightassumethat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