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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卷一/2010年第49题)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卷一/2010年第49题)
admin
2013-09-05
34
问题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卷一/2010年第49题)
选项
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问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识记性题目,考查应试者对考试大纲有关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司法的任务主要是解决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争执,消除社会冲突和社会紧张关系;而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有赖于法院的维持。因此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一般认为,司法机关主要指法院;这里是一般性表述,非针对性表述。因此,A项表述可以成立。
我国法律规定的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检察权独立行使原则、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等。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又称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 法构成统一的整体,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实行“上命下从”,即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检察官的指示和命令进行工作;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 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是由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性质和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任务所决定的,它显示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体制上的明显差异。因此,B项表述可以成立。
法律职业是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精良的法律知识、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严格的法律伦理的司法丁作者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法律职业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征。由于法律职业队伍构成较为复杂,其内部存在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具体行业之分,因而不可能有完全统一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不同法律职业人员之间的道德界限存在差异,在职业道德上的具体要求各有不同,因此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因此,C项表述不能成立。法律职业之间具备一定的同质性,也有其行业属性。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升华,法律职业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象征意义和感召作用。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最根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它是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时,应该遵守的具体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所体现的价值方针的高度概括,在职业道德体系中处于统率地位,起着职业道德活的灵魂的作用。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因此,D项表述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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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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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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