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一条是违法的?( )

admin2015-09-11  35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一条是违法的?(     )

选项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2款:“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第33条:“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正确。第48条:“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调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供需情况的变化和地理环境条件的变化需要调整时,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3年。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选项B正确。第74条:“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以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第75条:“合营企业的账目,除按记账本位币记录外,对于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款项以及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还应当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以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营企业,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因汇率的差异而发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账。记账汇率变动,有关外币各账户的账面余额,于年终结账时,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选项C将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一律以美元作为计算和表示单位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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