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证券发行和上市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09-01-19  33

问题 下列关于证券发行和上市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监会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C、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权的则要求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D、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1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答案1,2,8

解析 A项说法错误,根据《证券法》第 62条的规定,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而不是向证监会提起行政复议。要注意证券交易所不是行政主体。 B项说法错误,根据《证券法》第55条的规定,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而不是终止。如果针对的是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可以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C项说法正确,符合《证券法》第16、50条的规定。D项说法错误,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才是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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