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45,单)

admin2017-06-13  36

问题 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45,单)

选项 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   
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海牙规则》全称为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依据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3)海上或其他能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当权者或人民的扣留或管制,或依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止或限制工作;(11)暴动和骚乱;(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13)由于货物的固有缺点、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体积或重量亏损,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坏;(14)包装不善;(15)唛头不清或不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点;(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题中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属于天灾导致,承运人可以免责,故A项说法错误。   
《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承运人违反法律规定,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损害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单权利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题中,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故承运人甲公司要承担无单放货的民事责任。该《规定》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故甲公司不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B项错误。   
该《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C项正确。   
该《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所以,甲公司应按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赔偿额,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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