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体系不包括的法律部门是

admin2019-01-12  40

问题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体系不包括的法律部门是

选项 A、民法
B、商法
C、民事诉讼法
D、行政法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国民政府“六法”体系。国民政府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民法典模式,故而在“六法”中没有独立的商法部门,而是包含在民法部门中。“六法”是指宪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和行政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vS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