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81)

admin2017-03-16  41

问题 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81)

选项 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答案A,D

解析 本题是一道带有综合性的题目,需要结合不同的规定作出判断选择。选项A考查考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的掌握。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我国许多行政法制度安排允许当事人采用灵活的方式提出申请,较少有规定要求当事人采用单一的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是如此,原则上要求当事人采用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但亦允许当事人用口头方式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作为居住在农村的村民采取口头方式提出申请,既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允许,也符合现实状况。故选项A正确。选项B、C的判断略带有一定的难度,首先分析选项C,再判断选项B的正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对“政府信息”作出了界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依此规定,适用该条例的政府信息十分宽泛,只要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过程中制定或获取的,不管其存在形式如何,皆构成政府信息。选项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会议纪要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以一定形式存在的信息,故会议纪要显属政府信息,以其不属于政府信息为不予公开是错误的。有考生会认为,会议纪要为政府内部信息,不应公开。但以此为由不公开,已属于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即首先承认会议纪要是政府信息,其次行政机关以该信息属于内部信息不予公开。这一说法事实上反证了选项C的说法的不正确性。换言之,行政机关可以以会议纪要为内部信息为由不公开,但不能以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拒绝公开。退一步而言,即使后一种说法也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规定政府内部信息可以不公开;其次,本题中的会议纪要并非纯粹的政府内部事务,而涉及甲乙两村及其村民的权益。故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选项C的说法均属错误。如前所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对政府信息的界定十分宽泛,其宽泛不仅表现在其牛成方式和存在形式之上,而且表现在其生成时间上。换言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对政府信息生成的时间作限制,凡属于政府信息,无论是在该条例生效后制作或获取的,还是在该条例实施前生成的,均须受该条例的约束。因此,选项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的说法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南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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