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2007年试卷三第29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2007年试卷三第29题)
admin
2015-06-17
41
问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2007年试卷三第29题)
选项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含取回权)。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属于债务人财产,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也属于债务人财产。故A、C项不符合题意,不应选。
B项,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该交易被撤销后,对应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依据该法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故B项不当选。
D项,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出卖人享有取回权,不构成绿杨公司的债务人财产。参见该法第39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故D项符合题意,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t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某美国企业和某法国企业在北京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二投资者决定将公司解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王某以夫妻共有的餐馆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李某获得其远房亲戚遗赠100万元,2年后两人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甲、乙、丙、丁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发生:(1)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时,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甲、乙、丙、丁、戊五个自然人想要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五人起草了一份章程,规定的下列事项哪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音乐剧作家甲和乙是好友,乙曾赴新疆采录当地民间传说和民谣曲调。甲以乙采录的民谣曲调为基础,又根据采集的民间传说,写成了音乐剧《楼兰传说》。甲在编剧过程中,曾多次借用乙采录编辑而成的民谣录音磁带,后为使用方便,遂自行复制了一套。该剧完成时,正逢甲的女友丙生口
甲乙丙丁四人是公司同事,一日相约进行飙车比赛,结果分别撞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经调查,责任全在机动车一方,有关责任承担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节结核的早期X线表现是
爆发型休克型流脑的突出特征是()
某城市规章规定:“禁止马车进入二环以内的路面。”对此,有人从法学的角度看,解释为:骡车、驴车就可以进入二环内的路面。对于这一解释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经()以上的业主提议或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以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时,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如果航空港的跑道轴线方向位于城市侧面相切位置,跑道中心线与城市市区边缘的最小距离为()km。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有()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多大比率以上的,应事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下列对ISO900l标准的理解,正确的有()。
17世纪的序曲分为两种,“慢—快一慢”三个乐章属于()。
动作技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