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育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次数为( )。

admin2019-05-13  36

问题 【2014年福建】《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育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次数为(    )。

选项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答案B

解析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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