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
2013-06-09
39
问题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诉讼代表人、第三人、第一审判决。A项考查诉讼代表人制度,根据《行诉解释》第14条规定,A项错误。B项考查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太平居委会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CD考查法院判决的形式,根据《行诉解释》第56条、第50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 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Y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系某大型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公众关注的“名人”。2010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区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2010年7月17日,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并释放李某。由于新闻媒体的持续
某村有一村办厂,由陈某承包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陈某锐意进取,经营相当好。乡政府见状决定将该企业出售给李某。李某凭与乡政府签订的购买该厂的合同到县工商局将该厂由村集体企业变更登记为私营企业。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抢劫王某财物一案,关于王某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自然犯与法定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县交通局以李某无运营证进行运输活动将他的小轿车予以扣押。1个月后,该局通知李某将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李某就该损坏,要求县交通局赔偿。县交通局不予理睬。关于本案,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2008年4月,某私营公司经理刘某同新新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海产晶合同,因货源紧俏,刘某不能完全履行,只履行了合同的一半,尚欠70吨。新新贸易公司即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以刘某诈骗为由,将刘某扣留。20天后,刘某的私营公司筹足尚欠货款,但公安局仍不释放
某造纸厂长期向邻近的南庄村的池塘排放废水,致使该村的井水无法饮用。南庄村村委会向延山县环保局提出申请,要求造纸厂停止排放废水,并赔偿损失。延山县环保局不予理睬,南庄村村委会又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调查后作出立即停止排放废水、罚款3万元、赔偿南庄村1
下列关于拘传的表述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一般不作为驱油剂。()
患者女性,67岁。确诊糖尿病10年。试行饮食控制治疗2个月,因无法耐受严格的饮食控制,遂接受二甲双胍+格列吡嗪联合降糖治疗,空腹血糖控制在6.1mmol/L。此后,患者未能坚持按医嘱服药及加强饮食控制,空腹血糖波动在6.0~12.4mmol/L。针对护
尿蛋白定量为3.0g/L,相对应的尿蛋白定性试验的
膝关节前后位,中心线投射点应为
在集中荷载作用下,无腹筋梁剪切破坏形态有()。
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
下列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在企业登记中载明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当该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王某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相关债务。()
颞上回受到损伤的人可能出现()。
Togetdrugsfromthepharmacy,youneeda(n)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