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那么企业在重整期间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admin2014-10-17  47

问题 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那么企业在重整期间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选项 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
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答案A,D

解析 依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可知A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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