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卷一—12,单)

admin2014-02-24  32

问题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卷一—12,单)

选项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 法律关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前者基于合法行为产生,不需适用法律制裁(规则的肯定性法律后果);后者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必须适用法律制裁(规则的否定性法律后果)。(2)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前者是不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主体之问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后者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的任意性。(3)根据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可以分为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与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单向(单务)法律关系是存在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或“复杂的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其中既包括单向法律关系,也包括双向法律关系。(4)根据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前者是指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后者是指由此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一般而言,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程序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本题涉及第(1)、(2)、(4)种分类。在本题中,存在着多个法律关系:一是甲乙之间因享有股份而形成的准物权关系,二是甲向银行借款而与后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三是甲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形成的担保关系(质押关系),四是乙起诉甲(侵权之债)而形成的诉讼关系。除去第一种关系题中没有提及外,债权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担保关系(质押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相对于债权关系的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诉讼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因此,A、C两项错误,B项正确。至于D项,甲与银行间的债权关系是一种调整性法律关系,但并非是相对于质押关系而言的。考生要牢记的是,在上述四种法律关系的分类中,只有第(4)种中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是具有相互依赖性和相对性的,而前三种分类的类型都是独立存在的。因此,D项的说法不准确。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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