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说法: (1)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3)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

admin2010-06-14  29

问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说法:
(1)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3)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5)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
(6)在我国,习惯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
(7)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成为主要的法的渊源。
其中完全正确的组合是:

选项 A、(1)、(2)、(3)
B、(2)、(4)、(5)
C、(5)、(6)、(7)
D、(4)、(5)、(6)

答案D

解析 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和观念,但是这些准则与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的明文体现,(1)错;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效力而作出的分类,(2)错;我国已经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才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3)错;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成为主要的法的渊源,(7)错。因此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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