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dmin2016-04-18  35

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选项 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
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
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
D、虐待案自诉人的胞妹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3)项对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做了如下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因此,选项C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6)项对近亲属的范围作了如下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因此,选项B正确。注意:
(1)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范围有所不同,可以进行对比记忆。
(2)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近亲属都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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