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区别。

admin2014-02-18  37

问题 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区别。

选项

答案二罪在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中均有不同: (1)食品监管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活动;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活动。 (2)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体仅限于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包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 (3)食品监管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滥用食品安全管理的职权或者对食品安全管理严重不负责任,即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的严重后果;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4)食品监管渎职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过失;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在主观方面仅限于故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IiU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