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法律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解?

admin2021-01-18  37

问题 为什么说法律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解?

选项

答案这句话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占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法学名言,整句话是: “法律是人类的作品,……一个无视人类作品价值的思考是不可能成立的,因此对法律的,或者对任何一个个别的法律现象的无视价值的思考也都是不能成立的。……法律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解。” 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一种法律制度有无价值、价值大小,既取决于这种法律制度的性能,又取决于一定主体对这种法律制度的需要,还取决于该法律制度能否满足该主体的需要和满足的程度。法的价值问题是法理学最根本的问题之一,它涉及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期待以及对法律的目的、正当性和理想图景的思考。“法律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解”,是因为人们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有不同的需要,根据需要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理解。 (1)价值的含义 ①从产生的机理角度,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它反映的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需求与被需求的关系。 ②从语义分析角度,价值是一个表征“偏好”的范畴,用以表示事物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③从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别角度,价值判断与人们的情感直接关联,事实判断与人们的情感间接关联。 (2)“法的价值”有三种不同使用方式和含义 ①法的“目的价值”“对象价值”或“外存价值”,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哪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按照一般的价值观念,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社会的公共福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善良风俗的维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等,都是美好的和值得珍视的,都是有价值的,其中,人权、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在现代社会更是备受重视的基本价值,它们都需要用法律来维系和促进,法律发挥社会作用的过程就在于对那些有价值的事物予以保护和推动的过程。被法律所保护或推动的安全、自由、正义、福利等诸种价值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是法律所服务的对象,因此,可以称之为法的“目的价值”“对象价值”或“外在价值”。 ②法的“内在价值”或“形式价值”,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与法的目的价值不同,法律的这些品质与属性既不是法律所服务的对象,也不是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和社会理想,而仅仅是指法律自身在形式上应当具备的和值得肯定的优良“品质”。对于此种意义上的法的价值,可称之为法的“内在价值”或“形式价值”。 ③用“法的价值”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在许多场合,讨论法的价值问题就是讨论法律评价的标准问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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