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某机电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建设单位将一台不能立即安装的大型机组运至施工单位工程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临时摆放场地存放,交与施工单位管理。搬运过程无设备管理人员参加,未进行设备配件的进出库清点、验收。机组下面铺垫道木,上面用防雨布遮

admin2017-10-25  39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某机电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建设单位将一台不能立即安装的大型机组运至施工单位工程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临时摆放场地存放,交与施工单位管理。搬运过程无设备管理人员参加,未进行设备配件的进出库清点、验收。机组下面铺垫道木,上面用防雨布遮盖,零、配件木箱放在机组旁边。该临时场地只有顶棚,没有围墙,人员随便出入。
   在机组安装时,发现设备随机的4根地脚螺栓丢失。从资料查知,螺栓材质为35号钢,而现场只有Q235钢。为了不影响安装进度,施工单位项目部自行采用Q235钢加工了螺栓,将机组安装就位。
   机组单机试运行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中间交接。在交接的施工资料中,没有地脚螺栓重新加工和材料代用的记录。同时,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了以后安装这类机组的需要,将一套随机资料(包括设备技术要求、安装指南、操作手册等)以及专用工具自行留下,为此建设单位提出交涉意见。
   问题:
因设备随机的4根地脚螺栓丢失,施工单位项目部自行加工地脚螺栓的做法是否正确?存在哪些问题?

选项

答案(1)施工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2)存在的问题如下: ①设备随机的脚螺栓丢失,施工单位项目部未向建设单位报告,也无丢失和重新加工记录。 ②螺栓加工材料代用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经同意自行决定代用是错误的。而Q235钢代用35号钢属于以低代高,不符合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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